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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18/08/16

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820-20189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新

联系电话:0412-8772119

 

附件1: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点击下载)


附件2: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高能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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